关于聘任仲裁员的公示
为进一步提升园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专业化水平,保障仲裁工作合法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相关规定,经资格审查、综合考评等程序,拟聘任次仁顿旦、索朗卓嘎同志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专职仲裁员,现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 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拟聘任人员的资格条件、聘任程序等存在异议,或有关证件办理事宜的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本委反馈。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并提供详实准确的佐证材料,便于调查核实。
通讯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0891)6165092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旦增松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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