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通告公示

拉萨经开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6 18:14
来源:拉萨经开区财政局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拉萨经开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开展离任审计工作,就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拉萨经开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

对拉萨经开区产业扶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同时兼任子公司西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西藏普拓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职务),进行离任审计工作。

(二)整体服务与质量标准要求

1.服务机构根据审计项目,成立工作组,并按配备相应工作人员;

2.工作组在开展审计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行业执业规范,遵循合法、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部门提供的资料认真审核。

3.工作组在开展工作时,应当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5.工作组需按合同项目撰写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严谨,审计报告中提到的问题必须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工作组对所出具审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6.工作组审计报告按要求提交委托方进行审核验收。委托方认为审计报告中存在结论模糊、事实不清以及数据不实等情况,可提出修改意见或责成检查组重新核实、修正。

7.工作组按要求做好相关保密工作,未得到委托方的书面许可,不得泄露任何与本次审核工作相关的内容。

(三)其他事项

1.委托方按合同价支付成交供应商服务费,工作组人员劳务费、交通费、资料费、食宿等费用委托方不再承担。

2.工作组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他人泄露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内容。审计实施期间,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自己工作人员安全,在工作场所发生的各种意外事故及人身伤害,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及技术力量;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文件编制要求

报价单位按本次采购要求向采购单位报名,提供相关资料,在报价截止日前将所有相关资料装入文件袋,文件袋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报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报送资料清单:

1.报价单(加盖公章);

2.最新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要求

选取控制价:10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以下。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506办公室。逾期递交的询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开启

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511会议室

八、发布媒介

国家级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

九、联系方式

单位: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506办公室

联系人:扎西坚参

联系电话:0891-6283608

监督电话:0891-6509778

十、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2、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询价;

3、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4、询价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5、本次项目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6、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旦增松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