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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

发布时间:2024-11-06 12:15
来源: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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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

一、监察督查室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和区市党委、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实施《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监督检查经开区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拉萨市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维护行政纪律,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保证政令畅通。

3.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经开区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4.配合落实拉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拉萨市监察委员会,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要求。

5.负责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及党工委、管委会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6.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和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和情况报告。

7.协调组织党工委、管委会重大事项的专项督办工作。

8.配合落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工作要求。

9.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承办、催办、反馈、答复工作。

10.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党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政办公室

(一)秘书工作部

1.职能职责

(1)围绕党工委、管委会和党政办中心工作,搞好“三办、三服务”工作,发挥“协调、落实、把关”作用,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2)负责党工委会、主任办公会、专题会议及主要领导出席会议的会务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

(3)负责定期收集党工委、管委会及各局室需要提交党工委会和主任办公会的议题及会议材料。

(4)负责起草、审核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的各类讲话和经开区各类综合性材料。

(5)负责起草、审核以党工委、管委会和党政办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

(6)收集和整理国内外、自治区内外、市内外重要信息资料,对政治、经济、产业政策、招商信息等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和预测,及时提供给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参阅。               (7)围绕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对一些重大的政策、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

(8)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每周工作预安排。

(9)负责处理各类电报的收、发、办理和其他业务,及时报告重大事项。

(10)负责文电收发运转、拟办、分办工作,负责公文的编号、登记工作。

(11)负责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

(12)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和党政办印鉴的管理、使用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文件、电报、资料的收发、传递和日常公文的运转以及机要文件交换工作。

(14)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文书档案管理,档案资料的收集、接收、整理、立卷、归档、鉴定、保管、统计、移交和提供利用工作,确保档案和档案机密的安全。

(15)负责机关文印工作,做好经开区建设发展的历史记录。

(16)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负责机要通讯工作,确保党和国家密码及秘密信息安全。

(17)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党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新闻信息中心

1.职能职责

(1)负责党工委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组织工作。

(2)负责汇编拉萨经开区园区动态。

(3)负责汇编拉萨经开区季度信息。

(4)负责政务、园区信息的编辑、采编,并向区市宣传部、文明办报送。

(5)负责与区市文明办对接做好园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协调各类媒体采访工作。

(7)负责管委会办公电子设备的更新、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

(8)负责管委会电子政务内外网和门户网站的建设和运行保障工作。

(9) 负责对接区市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管委会亮点工作举措。

(10)负责做好管委会网络舆情的信息搜集和分析工作。

(11)负责对接市委宣传部定期更换园区宣传栏、龙门架等画面。

(12)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党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宣传部

1.职能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党建工作,开展党员教育工作,协助做好机关党组织党员管理、发展工作,做好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调转、党员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指导社区党建工作;

2.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

3.负责党工委民主生活会的筹备等一系列工作;

4.负责干部职工的选拔任用、考察、调动、工资核算调整工作,办理干部职工离职、退休、辞职等手续,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管理、走访慰问;

5.负责干部职工及聘用人员考勤管理、请假工作和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聘用人员的选聘、管理等工作,负责党政办加班核算工作;

6.负责做好机构编制、人事统计、人事档案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人才引进等相关工作;

7.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8.负责强基惠民,协调结对帮扶等工作;

9.负责订购期刊、图书、文献、学习资料等工作;

10.负责完成(四)党群工作部

1.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及区市党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 

(2)负责园区国企、非公企业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负责园区国企、非公企业党的基层组织的组建、撤销、改选等工作。

(4)负责园区国企、非公企业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5)负责园区国企、非公企业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各直属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各直属国有企业及下属二级子公司(控股)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任免工作。

(7)负责联系区“两新”工委、市“两新”工委,做好相关工作的对接。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开展工作。

(9)指导园区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10)指导园区企业工会建立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1)负责指导园区企业工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参与协调劳动关系。

(12)负责指导园区企业工会规范管理,加强职工教育,丰富职工业余文化活动。

(13)负责收集、解决园区企业工会会员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14)负责联系区总工会、市总工会,做好相关工作的对接。

(15)宣传、贯彻、落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的中心任务,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相关工作,指导园区企业妇联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16)负责组织制定园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协调经开区妇联各委员、园区企业各妇联,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

(17)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组织指导、推动开展“巾帼建功”“双学双比”和创建“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

(18)负责指导园区企业各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妇联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

(19)负责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

(20)负责调查研究园区妇女、儿童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提出对策建议。

(21)负责联系区市妇联、园区各基层妇联组织做好相关工作的对接。

(22)负责园区各企业团支部的管理工作,抓好团员管理、团干部管理、团支部班子建设和团员教育、发展和“推优入党”等工作。

(23)负责指导园区内企业团组织组建工作。

(24)负责指导园区基层团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评选、青年职工技能培训等工作。

(25)配合党组织工作的开展,完成经开区党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26)负责联系团区委、团市委,做好相关工作的对接。

(27)协助开展园区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建设。

(28)负责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党政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工委、管委会和党政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1.职能职责

(1)负责制定后勤服务年度工作计划、日常保障经费预算、项目预算等工作。

(2)负责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固定资产统计及调配工作。

(3)负责后勤零星维修工作。承担机关大院办公场所、水电管网、建筑设施、道路等零星维修任务。

(4)负责后勤物资采购工作。做好办公用品、防疫等物资材料的保管及供应。

(5)负责经开区管委会会议系统管理相关工作。做好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各种活动前期会场布置、会中服务、会后清理相关工作,协助各局室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6)负责水电暖的运行保障和计量收费工作。保障供水泵站、配电室、采暖锅炉的正常运行,严格按照规定结算水电暖费用。

(7)负责经开区管委会大院及办公楼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8)负责管委会周转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周转房的维修、保洁、住宿分配等工作。

(9)负责管委会公务用车的运行保障工作。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及租赁车辆的监管工作。

(10)负责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工作。做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干部职工安全、放心就餐。

(11)负责经开区管委会大院及办公楼消防、安保方面各项工作。

(12)负责后勤服务外包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13)负责报刊杂志收发工作。

(14)负责完成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政务服务中心

1.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决定和要求,规范行政审批和各类政务服务及公共服务行为。

(2)负责制订政务服务中心运行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局室,进行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和协调,组织各窗口高效、快捷、依法办理各类政务服务及公共服务事项,认真解答群众有关问题的咨询。

(4)负责处理经开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各项工作。

(5)负责做好窗口办件记录及台账。

(6)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党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政法办

1.职能职责

(1)当好参谋助手。紧紧围绕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工作措施,对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党工委、管委会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落实。

(2)负责统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区、市党委、政府及上级综治办制定的各项规章和任务落实,研究制定辖区内社会治安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综治进园区、进单位、进校园工作,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

(4)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掌握园区社会稳定形势,充分发挥片区治理职能作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督促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

(5)落实防范措施。督促、指导园区各部门、各责任片区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组织开展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6)推进社会管理。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责任片区做好流动人口、社会闲散青少年、刑释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及其他高危人员的帮教服务和管控工作,协同做好法制教育宣传、安全生产等工作。

(7)开展平安建设。组织各部门、各责任片区单位广泛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落实综治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8)组织群防群治。督促各责任片区健全片区企业内综治组织,督促指导片区有关单位管理好保安队伍、流动人口和其他群防群治队伍,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

(9)落实综治责任。严格建立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提请表彰奖励,对发生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视情形进行警示。

10.加强绩效考评。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明查暗访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法,对综治工作跟踪查效和全面考评,促进提升整体绩效。

11.对接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市扫黑办,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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