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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科

发布时间:2024-11-06 12:15
来源:拉萨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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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科

一、拟定开发区内土地管理有关办法和实施意见;管理国有土地地籍和地改工作。

二、负责土地调查、统计、登记、定级、评估和发证等相关工作,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三、组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主管土地征用,划拨和建设用地

四、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工作

五、主管土地市场、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权属管理,协同财税部门土地税务征缴工作;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和房屋买卖、出租、抵押、商品房销售等房地产市场管理。

六、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管科

一、负责开发区所属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

二、负责管委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和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负责开发区范围内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管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房地产管理以及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发放;

五、负责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投诉处理

六、负责查处违反建筑法规的行为;

七、负责开发区建设项目施工用电的撘火

八、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处理民工工资纠纷

九、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政市容科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市政市容的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拟订辖区内市政市容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综合协调、管理辖区内地下管线、园区地下设施检查井及井盖设施、架空杆线的责任,参与园区防汛工作。

三, 承担辖区内市容管理责任,负责管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组织协调落实重点区域、重点街道的景观建设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园区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负责园区道路路灯管理工作;

四、负责园区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规定,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辖区内市政管网及附属设施、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园区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六、负责临时占用道路、掘动路面的审批;负责经开区园区道路、桥梁等市政工程建设及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绿化工程的组织和监管工作;

八、对接市政市容管委会、园林绿化部门;

九、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编辑: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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