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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经开区财政局积极开展预算法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意识

发布时间:2021-09-22 21:26
来源:拉萨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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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进一步提高管委会各部门使用财政资金的法律意识,扎实推进经开区各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2021年9月17日,拉萨经开区财政局组织管委会各局室,公安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产业扶贫公司,德吉康萨社区,直属国企开展了《预算法》培训会,此次培训管委会领导以及部门工作人员90余人参会。


本次培训由西藏大学财经学院教授张春雷老师进行讲授,张春雷老师从新《预算法》出台的背景、《预算法》修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新《预算法》的亮点与突破、如何贯彻实施新《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以及违反《预算法》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受管委会书记和主任委托,经开区财政局王君局长对深入贯彻《预算法》讲了三点意见:一是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预算法的重要意义。新《预算法》作为安排国家财政收支的基本制度,素有经济宪法之称,关系着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体现着公民与国家最基本的经济关系,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2014年8月31日,《预算法修正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预算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于2020年8月3日以第729号国务院令下发,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为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细则,2021年3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引领方向,对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具有深远影响,为加快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主要支柱作用提供了法治保障。大家一定要深刻认识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二是强化预算法定原则。要坚持预算法定,增强法治观念,强化纪律意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制度的约束力,严格依法办事。要强化预算法定、支出法定意识,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非法定程序不得调整。要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要预算不得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除已按程序审核批准的事项外,不得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安排支出。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切实用好财政资金,使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三是依法依规促进预算执行。各部门作为预算编制的主体,应认真编制和审核部门预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要统筹资金、资产申请预算,保障合理支出需求。严把支出关口,除党工委、管委会安排的特殊事项外,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也不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要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༯span>

通过此次培训,切实加深了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对《预算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认识和理解,大家表示: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把新《预算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单位财务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将本部门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以实际行动落实好新《预算法》及其实施细则,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同时,提高此次培训,也进一步强化了预算编制工作,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韩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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