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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环评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26 16:30
来源:拉萨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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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现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环评(以下简称“拉萨经开区规划环评”)工作进行公告,并向公众公开本次规划环评的有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拉萨综合保税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规划简述: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拉萨经开区”)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西藏自治区唯一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01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拉萨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拉萨综保区”)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西藏自治区唯一的综合保税区,于2020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拉萨经开区、拉萨综保区均位于拉萨市主城区西部的堆龙德庆区。其中拉萨经开区总规划面积680.03公顷,分为A、B两个片区;拉萨综保区总规划面积487.13公顷。拉萨经开区与拉萨综保区规划边界的最近距离约600m。拉萨经开区的发展定位为南亚大通道开放创新引领的净土园区、国家级现代化生态园区,规划以净土健康产业为主导,巩固提升园区作为“西藏净土健康产业发展引领区”的地位,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和新兴信息产业等战略新兴产业。拉萨综保区的发展定位为重点发展现代物流、跨境电商、贸易服务等支柱产业,培育发展净土健康产品出口加工、民族手工业、汽车整机及零部件、机械制造、消费电子制造等配套生产加工产业。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

通过规划环评,分析拉萨经开区现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制约因素,评估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风险,提出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三、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环保市政组

联系电话:0891-6866112

电子邮箱:jkqhbszk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许亚宣

联系电话:010-50911188

电子邮箱:xu_yaxuan@163.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资料收集,拉萨经开区及拉萨综保区产业发展现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梳理区域环境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国空规划方案协调性分析,规划实施造成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预防与减缓规划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对规划的环境可行性得出结论→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包括公众参与调查等)→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国家对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的产业要求和环保要求,结合西藏自治区和拉萨市的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规划环评条例的相关要求,回顾拉萨经开区的开发现状,分析拉萨经开区及拉萨综保区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演变趋势,研判区域环境问题和资源环境制约关键因素,系统评估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风险,综合分析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提出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园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和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减缓对策与措施,为拉萨经开区、拉萨综保区规划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对拉萨经开区、拉萨综保区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二)对拉萨经开区、拉萨综保区上轮规划实施和园区内企业运行的意见。

(三)对本轮开展拉萨经开区、拉萨综保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环评的建议。

(四)从青藏高原生态屏障、西藏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要求,从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角度,从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拉萨经开区、拉萨综保区下一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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