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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8 18:28
来源:拉萨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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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室,公安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德吉康萨社区“两委”、工作专班、驻村工作队,直属国企: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传导责任压力,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引导干部职工明纪律、知敬畏、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警示提醒

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分管领域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坚决扛起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从严抓干部、带队伍,多观察、多提醒,对发现的问题早告诫、敢批评,促使干部职工真正把纪律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作风纪律建设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重申纪律要求、严明纪律红线,切实把严的标尺立起来。要认真传达学习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关于进一步重申“中秋节”期间严守廉洁纪律要求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镜鉴作用,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区市纪委监委近期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早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保持警钟长鸣。

二、树牢规矩意识,坚守纪律红线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拒绝侥幸心理,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节日期间,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月饼、有价证券等节礼及违规接受节礼;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和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升学宴、升迁宴、“拜师宴”等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严禁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等旗号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过林卡等娱乐活动,严禁前往下属单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管辖范围内的下属单位或个人、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企业)开展采摘等活动;严禁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或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和宗教活动,严禁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参与不健康娱乐活动;严禁醉酒、酗酒,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甚至酒后出现违反治安管理等情况;严禁在节日期间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坚决防止舌尖上的浪费。严格执行外出审批报备制度,坚决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接通。严格落实维稳带班值班制度,坚决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出行检测体温、扫健康码、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严格管控公车使用,坚决做到集中封存、集中管理、出行报备。

三、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纪监督

监察督查室将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打底,强化内部管理和督促检查,围绕关键部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按照“随查、随报、随核”要求,加大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力度,重点针对带班值班、公车集中停放和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曝光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防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园区风清气正。

拉萨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891-6183710

拉萨经开区监察督查室:0891-6509778

拉萨经开区监察督查室

2021年9月18

责任编辑:韩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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