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呈报《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报告
拉萨市脱贫攻坚指挥部: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如期完成经开区脱贫攻坚巩固工作,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拉萨经开区管委会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现将《使用方案》上报,请审核。
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
拉萨经开区管委会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全力推进经开区涉农工作,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制度,为巩固脱贫成效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
二、目标任务
结合经开区实际,通过整合形成“多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投入新格局,激发园区内生动力,支持围绕突出问题,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基本原则
坚持管委会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管委会在统筹整合资金的主导作用,将统筹涉农资金氛围跨部门同类资金统筹与部门内资金统筹投入两种形式,并切实保障精准扶贫工作使用资金向壮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集体经济实力倾斜。
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力争整合所有能整合的涉农资金,全力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集体经济实力。
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根据经开区自然条件、人文特
点、资源优势等确定优势项目。
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四、组织领导
园区成立专项资金保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调研和总体规划等工作,推进脱贫攻坚总体规划的实施。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达瓦次仁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陈 薇 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 边巴罗布 经发局工作人员
王 兴 勇 财政局基建科工作人员
赤烈桑珠 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
多吉旺堆 经开区产业扶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
群则登增 监察督查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开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陈薇同志担任,负责协调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及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产业扶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选派的人员组成。
总体工作机制是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脱贫攻坚指挥部牵头,财政局具体负责整合资金管理工作,社会事务科负责统筹项目对上的衔接、申报与调整等。
五、整合来源及规模
(一)计划整合资金规模
经开区2021年脱贫攻坚整合资金共173.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73.96万元。
(二)实际整合资金规模
经开区2021年脱贫攻坚整合资金共173.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73.96万元,无本级涉农整合资金。
六、整合资金项目建设任务
生态保护类项目
2021年,实施生态保护和建设类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73.96万元,实际投资173.6万元,其中0.36万元待年底清算上缴。
(一)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生态岗位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经开区德吉康萨社区居委会
责任领导:达瓦次仁
责 任 人:陈薇
实施范围:经开区
进度计划:2021年1月-2021年12月
资金安排:总投资173.96万元。
效益分析:全年生态岗位受益人数496人,带动易地搬迁群众增收173.6万元,其中0.36万元为待年底清算上缴。
七、职责分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是区市党委、政府集中财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
视,站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全面落实一把手的主体责任,积极协调资金和项目安排,全力以赴配合做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规范管理。为保障资金有效管理,明确产业发展资金专款专用,由经开区财政局负责管理和使用产业发展资金,不得滥用或只投不管,经开区财政局安排专人负责易地搬迁产业项目资金审核、拨付工作,坚决不允许出现多人负责或无人负责的情况。使用资金必须做到精准投资,确保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和实际超前谋划,加强项目论证,加大项目储备,根据轻重缓急确定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在接到各级补助资金年内完成,不得出现资金滞留。
(三)上下联动,加强沟通。在经开区党工委的领导下,建立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树立廉政、反腐意识,加强资金审计工作,让扶贫产业资金达到精准扶贫的效果,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公示公告,阳光管理。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涉农资金相关文件要求,园区按照“前期公示、建期公示、建后公示”的原则,将中央、自治区、市级和本级安排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专项扶贫资金,通过信息公开栏、媒体、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公告时间原则不得少于7天,并利用宣传栏等经济合理方式确保扶贫项目公开渠道保持通畅。同时,公布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项目透明化、阳光化管理。严肃对待公示公告反馈问题,及时受理,认真核查核实,在14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处理。
责任编辑:韩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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