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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02 12:36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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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库科: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统一管理经开区财政性资金,承担经开区财政资金调度工作;牵头拟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研究组织实施经开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汇总编制经开区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经开区财政性资金账户;负责与财政审计的有关工作;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

2、预算科:研究财政预算分配和预算管理改革的方针政策,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负责经开区财政体制结算;研究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措施、建议;编制年度经开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年度预算调整工作;起草财政预决算报告草案,为上级部门提供经开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算调整报告、财政决算报告;牵头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罚没收支清算管理工作;承担经开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管理工作。

3、经济建设科:研究拟定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拟定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资金预算;负责环境保护资金管理;拟定经开区基本建设、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经费支出定额和标准;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概、预、决算管理,拟定工程概、预、决算审核办法;研究制定经济建设科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经开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审核、上报部门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经济建设科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定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对保障性住房的政策研究及资金管理。

4、行财科:履行管委会机关财务的职能;承担经开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汇总编制经开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管理财政票据;审核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决算;拟定和执行行政性和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障资金财政监督工作;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拟定和执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牵头组织协调财政监督工作;监督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定国有企业的负责人考核、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研究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清查登记办法;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调配、使用、处置、收益管理等政策制度;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监督经开区政府采购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协助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处理经开区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对经开区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和信息统计分析。

6、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会计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文字、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接待、协调督办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与管委会其他部门间的协调;承担财政局内党群、思想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牵头组织协调财政监督工作,监督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负责财政依法行政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诉讼及应诉代理工作;其他财政涉及的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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