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机构职能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8-15 12:4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一)主要职责

拉萨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同等的职能。主要负责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和质量、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依据职能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负责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工作。

承办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日常运转。负责日常文电传达起草、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办公信息化、政务公开、宣传、企业档案管理及档案电子化工作。负责普法、党风廉政及干部队伍建设和局务会议的组织、记录和会议纪要工作。负责经开区市监局案件的审查和听证工作。督促检查本局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负责机关内部安保维稳值班安排、消防安全等安全性工作。负责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项事务的协调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登记注册科

负责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等工作,负责企业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及注销登记,负责司法协助(即进行股权冻结)工作,负责企业档案调用审查及企业各类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自治区市监局指导下,配合经开区党工委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管理科

负责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承担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12315”申诉举报、消费维权、网络交易监管和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等工作;负责企业年报、异常名录、“双随机、一公开”、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调查执法工作;监管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辖区内质量发展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承担辖区内重点产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质量管理方法,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品牌建设。承担辖区内一般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依职能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食品抽检,依法开展食品生产、销售、餐饮、单位食堂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检查和处罚,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依职能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职能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管检查和处罚工作,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和产品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网上销售备案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负责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许可,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承担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按权限规定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考核和管理、按权限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等工作。开展辖区内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按权限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统计工作。负责物价检查、计量和认证监管,标准化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商标广告管理、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知识产权普查统计及保护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编辑:党政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